
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《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》和广东省《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》,根据广东省政府统一部署,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自2025年5月20日起正式承接两项省级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委托事项。以下为核心要点:
承接的处罚事项
(一)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违规行为
1.不按批准的运输线路、站点、班次运输;
2.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;
3.未报告原许可机关,擅自终止运输经营。
(二)直通港澳客运违规行为
1.班车未按规定的线路/口岸/日发班次下限或停靠站点经营;
2.包车未核实真实性或招揽合同外的旅客乘车;
3.不能提供有效的包车合同;
4.车辆违规从事境内运输。
交接时间与范围
(一)生效日期:2025年5月20日
(二)覆盖区域:南沙区全域
(三)特别说明:此前由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立案的案件仍由其办理,新案件由南沙区负责。
执法权限与责任
(一)南沙区权限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》《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对承接的处罚事项进行调查取证,依法作出行政处罚。
(二)责任划分
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依法承担委托权限范围内的法律责任,若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越权执法,则自行承担后果。
市民与从业者须知
合规经营:请严格遵守运输规范,避免处罚风险。
监督举报:发现违规行为,可通过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官方渠道反映。
咨询电话:020-39054974(工作日9:00-18:00)
优化执法,服务民生。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将严格依法行政,提升服务水平,助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。
来源: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股票配资正规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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